关于推选2019年南通市“五一劳动奖章”
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南通市总工会《关于开展推荐2019年南通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通知》精神(通工办〔2019〕31号,见附件1),现将我校推选2019年南通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
市“五一劳动奖章”82名,其中教育系统2名;市“工人先锋号”100个,其中教育系统2个。
各单位可推荐1名市“五一劳动奖章”和1个市“工人先锋号”。
二、推荐条件
南通市“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推荐条件,详见附件的市总工会文件。
三、推荐办法
1.各单位对照条件认真组织推荐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2.学校将对各单位推荐的对象进行评审,公示后上报。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将推选工作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相结合,引领全校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
2.请各单位于3月15日上午11:00前,按通知要求将各类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推荐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校工会,书面材料需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章,同时将电子稿发送gh@nt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丛茂华,联系电话:85012145。
附件:
1.关于开展推荐2019年南通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通知(通工办〔2019〕31号)
2.2019年南通市五一劳动奖推荐表格
工会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