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支书记和所在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共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政一把手为学院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并与其它党政领导成员对责任范围内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党员处级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论述、重要文件,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3、总支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定期进行检查,并定期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本单位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4、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按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对照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5、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进行严肃处理。